将我留作明日尸骨

夏夜逃生

  他下了飞机就打电话把我叫了出来,半夜十二点, 我站在路边儿,看着他看着我的眼睛说话,听着他一连串说了好多。

  他说,我喜欢你,就是没那么憋屈的那种,就是也没有什么人过来横插一脚,更没有什么苦情的追求了很长时间,得不到又痛苦的要死。我对你的喜欢真的一点儿都不难耐,我就是总会想起你,和别人一起吃冰淇淋的时候,被人拽去看电影的时候,自己听广播的时候,坐车的时候。

  人活着要不干嘛,我也不能让我的脑袋空着,我就没事儿总想你。但是我可没占你什么便宜,我就顶多想过你穿那条红色的裙子什么样儿,你肯定嫌弃我俗,所以我说嘛,这些事不告诉你就好了。

  我这一辈子或许其他事到现在为止都做得十分委屈,但唯独喜欢你这件事我掰的十分明白,这大概是我人生做的最坦荡的一件事了。

  对,没错,我就是喜欢你,我喜欢你喜欢的正大光明,我喜欢你喜欢的坦坦荡荡。

  谁说你不知道这就是偷偷摸摸了?我真的问心无愧。

  那你问我为什么现在说?因为我觉得可以说了。

  哎你知不知道,就是有一个瞬间,我发现,这事儿你知不知道都行了,无所谓了,因为你在我心里就在那儿了,我后来遇见多少人,你都在那儿,那我想着,我还怕什么了?我那之后遇见人我就都敢去爱了,遇上喜欢的我就敢去追,这都是因为你。

  你骂我流氓干什么呀?不是,大小姐这就不对了,你看看,人家和你主动坦白,你还这态度,自首还不被允许啦?

  我是真喜欢你,一辈子都喜欢你,这辈子只要我活着就不会变的那种。

  听清楚没?那我走啦。


  我问他,你走哪儿去,去干嘛。

  只见他从夜晚路灯的笼罩下逃脱出来,融入离我更远的一盏灯光里,他冲着我笑,那路灯照的他透亮而通彻。

  他说,往路的那边儿走,往有交汇口的地方去,我要打车走了,我要赶紧走,我要跑进新世纪的新生活了,王女士,您要被留在旧世纪的怀抱里了,您也赶紧跑出来吧,时间不早了。

  我隔着三盏路灯的距离笑着骂他,看着他越走越远。

  这个熟面孔或许我一辈子都不会再见到第二次,想到这些,我却不觉得难过,只觉得心底畅快。夏夜静悄悄地在马路上流逝,那几分钟的对话或许是成全了一个人与过去再聚首。他从我这里把过去的自己接走了。回家路上,空旷的足音和晚风相互碰撞,清脆又悦耳。

  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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